Author: Ĭ¦P¾ÇĬ¦P¾Ç
Date: Jul 1, 2008 23:40
從你歷次貼文至今以來如果要說"黑函"
恐怕你的文章的性質比起你所謂的黑函還要更像黑函
1. 你所指稱的黑函,從你內文看來該文內有署名,只是沒有
寄信者署名,如果是連署者寄出的信件,那麼就只有"內
容"是否真實的問題,不過現在大家都沒看到報導中所提
的信件內容,所以是不是"黑函"尚難以認定
而如果信件不是署名者寄出也不是署名者簽署那麼自然該
當黑函
2. 相反的所謂NTHUOB,清大棒球校友隊並不是一個明確可資
辨識的署名,就像如果署名清大在校生這是一個可資辨識
的署名?在形式上就已經構成黑函了,又內容中並無具體
的事實,反而以指控居多並無提出證據,若論黑函恐怕一
系列BBS的"爆料"與報紙投書其性質更趨近....
引一下財政部所屬政風機構研究中關於黑函定義:
所謂的「黑函」是指匿名、捏名、冒名等檢舉函件或電子郵件
,以臆測、捕風捉影等不實內容,向有權受理機關或以四處寄
(散)發等方式,惡意攻訐打擊被檢舉人,達到報復或排除利
益衝突(競爭)之對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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