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uthor: §Ú¤£Ân¦^Âå°|°Õ¡I§Ú¤£Ân¦^Âå°|°Õ¡I Date: Oct 21, 2006 22:18
前文恕刪。
違法不代表有愛心,理念被否決並不代表理念錯誤。一切只存乎一心。
說實在的,台灣的教師鐘點費並不高。在台北市,根據統計,如果你的薪水低於三
萬五千元,那你屬於中下貧困階級,很多國中教師應該都屬於這個階級。如果只想
把第八節的鐘點費當薪水來算,還是一樣是貧困階級,只是教師自己在自作孽,花
時間,花精力,又沒有把孩子教好。
至於強迫上第八節,應該有違法,但是違法並不代表沒有教育的愛心。我們可以試
著找出一條出路。
很早之前,為了解決「流浪教師」的問題,我有提出所謂的「雙導師」制度,就是
一個班級有兩位導師,加上另外一位輔導教師。這樣可以增加教師的需求量,也可
以對學生更加的關心。可是研討會的時候,教育部說,沒有錢。然後又有提出減低
教師授課時數,多聘幾位教師等等,一樣的答覆,沒有錢。
最後的提案是,能力分班。這被採納了。我的建議是,把學生依照一定的能力作分
班,不一定是成績,可能是家庭因素。然後把百分之二十的教育資源放在前段班,
百分之八十的教育資源放在後段班。但是最近聽說中部有辦什麼測驗,不是很清楚
,但是還是誤解我的意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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